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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专业

发布时间:2017-05-04 来源:www.embellezela.com 作者:www.embellezela.com   浏览次数:

音乐学专业培养方案

一、专业简介

音乐学专业办学历史悠久,拥有深厚而优良的传统,自上世纪40年代,先后有杨仲子、吴伯超、张洪岛、许可经、李滨荪等知名学者在这里潜心教学,为专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1984年,我司音乐学专业取得了首批高师院校硕士授权点,2009年取得艺术硕士授权点,2010年获得音乐学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2011年开始招收民族音乐学与音乐史学方向博士研究生,2014年起开始招收音乐心理学方向博士研究生。2019年被评为全国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

音乐学专业有成熟的办学理念,有优良的音乐实用型人才培养的资源和环境,团队力量雄厚,教师教学科研能力强,学术成果较丰,传统音乐、中国音乐史、音乐审美心理及音乐教育等领域的研究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

音乐学专业的毕业生可选择继续深造,可从事教学与科研工作,还可从事音乐编辑、评论、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就业前景较好。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围绕学校“人格健全、基础扎实、能力突出、素质全面、具有国际视野”的人才培养总目标,在培养音乐学实用型基础人才的同时,培养更高学历层次的研究人员后备人才。本专业员工在毕业后能够在中小学、文化馆、社会音乐团体、文化传媒单位、企事业文化部门等机构从事音乐研究、教学、编辑、评论、管理、制作等工作具备继续深造的潜质和能力。预计在毕业5年左右成为高素质的音乐工作者和具有创新精神的专门人才,并能实现以下目标:

目标1: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具备社会责任感,理解并坚守职业道德规范;

目标2:具备较高的音乐学基本理论素养,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和较好的专业技能,成为具有创新精神的专门人才;

目标3:了解音乐学研究对象的基本特征和开展专业研究的基本方法,了解国内外音乐学界的研究动态及前沿课题,具备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实际工作的能力,能胜任音乐研究、教育管理、音乐策划宣传等工作;

目标4:具备健康的身心和良好的人文素养,具备一定的协调、管理、沟通、竞争与合作能力,胜任音乐研究、音乐管理、音乐教学等工作,成为单位的业务骨干。

目标5:具有全球化意识和国际视野,拥有自主学习、终身学习的专业发展意识和能力。

三、毕业要求

本专业毕业生应系统掌握学科基础课程知识、专业发展课程知识,具有较好的专业技能,具备综合运用基础理论和专业技能分析并解决问题的能力,具备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能力,具备较好的表达和终身学习能力,具有团队精神和协作管理能力,具有国际视野和交流能力。具体包括以下方面的能力和素养:

(一)知识要求

1. 熟知国家相关文化政策与法律法规;

2. 获得良好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以及自然科学的基本知识

3. 掌握音乐学专业的核心知识体系和良好的专业技能;

4. 了解音乐学研究对象的基本特征和开展专业研究的基本方法,了解国内外音乐学界的研究动态及前沿课题。

(二)能力要求

1. 研究与分析能力:主修音乐学理论的员工要具备应用音乐学理论和音乐学分析方法对人类音乐文化活动的发展历史及本质规律开展研究的能力,初步具备对音乐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研究及阐释能力;主修音乐教育的员工要具备从事基础音乐教育的专业能力,具有教育创新意识和教学研究能力,具有策划与组织音乐活动的综合能力;主修作曲方向的员工要系统掌握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初步掌握多种音乐风格、体裁、结构和技法等的创作;

2. 创新能力:能了解国内外音乐学界的研究动态及前沿课题,具备一定的创新意识和创新研究能力;

3. 实践能力:能将所掌握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应用于研究、表演、创作、音乐管理等多种音乐艺术实践活动中,具备一定的实践能力;

4. 沟通与合作能力:具备一定的协调、管理、沟通、竞争与合作能力,能承担相应岗位角色的职能;

5. 终身学习能力:对终身学习有正确的认识,具有不断学习和适应发展的能力,能够通过自主学习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三)素质要求

1. 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人文社会科学素养、公民道德水平和社会责任意识;

2. 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健康的体魄和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通过教育部规定的《国家员工体质健康标准》测试;

3. 热爱所从事的音乐事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现代意识和国际视野,对本职工作有强烈的责任感与敬业精神;

4. 能够继承和弘扬中国民族音乐文化,具有强烈的民族文化自信心和认同感,理解世界音乐文化的多样性。

 

四、学期与学制

学期:每学年分为秋季、春季和夏季三个学期,夏季学期为选择性学期。

学制:标准学制4年,学习期限为3-6年。

五、毕业学分与授予学位

毕业学分:155学分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六、核心课程

基本乐理、视唱练耳(A-D)、和声学(A-B)、曲式与作品分析(A-B)、音乐学概论、中国音乐史(A-B)、西方音乐史(A-B)、中国民族音乐(A-B)、外国民族音乐(A-B)、钢琴(A-D)、音乐学写作基础。

七、主要实践及其教学要求

    主要实践1. 音乐学论文或评论写作;2. 田野采风;3. 学术与艺术实践;4. 社会实践;5. 声乐、钢琴、器乐练习;6. 专业实习;7.毕业论文(设计)。

实践教学要求1.“学术与艺术实践”部分,员工可以参加学院交响乐团、民乐团、合唱团、艺术创作中心的排练、演出和创作活动,提高实践能力;可以听学术讲座,做好听学术报告的记录,写出心得,拓宽研究视野;可以参加专题研讨会或读书报告会,培养独立研究、分析的能力和批判性思维能力。2. 要求全体员工通过以上实践教学,初步具备独立从事实践工作和科学研究的能力